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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8-05-30  查看次数: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贷款到期时,男不超过60岁,女不超过50岁),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本市辖区内(桥西区、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需稳定经营、固定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且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营项目不含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项目)。
三、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是多少?按什么样的标准进行贴息?
1、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合伙人均为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人均不超过2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8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信用良好、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可重复申请,但累计贴息次数不得超过3次。
3、贴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及合伙经营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按2年全额贴息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四、个体及合伙经营企业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借款人应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审查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或材料(十类人员);
3、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征信报告(夫妻双方);
4、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经营实体需申请人提交上述资料外,其余合伙人也需同样提交上述材料。
5、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表;
6、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资料准备齐全且符合条件的,由区人社部门负责对申贷人员的经营情况进行考察,并根据实际情况写出考察报告。
8、考察合格的出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
(二)市担保中心接到区人社部门出具的《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后,与经办银行联合对申贷人员经营项目进行考察;
(三)对考察合格的由申贷人员向市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四)申贷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经办银行将相关手续返还至市担保中心,并由担保中心将剩余资料返还至区人社部门以便存档留存。
五、个体及合伙经营企业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1、自然人反担保。反担保人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提供一名反担保人;反担保人是具有清偿能力的国有企业职工的,需提供两名反担保人。
2、房产抵押反担保。借款人需提供贷款金额两倍以上无任何债务纠纷的房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需按规定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3、质押反担保。借款人可用自然人或企业拥有的银行存单作为质押反担保。
4、第三方机构反担保。具有清偿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或相应经营场所管理机构)需向担保机构指定账户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反担保。
5、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
六、小微企业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小微企业向工商注册地区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贷款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与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认定前1个月全部在岗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
6、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对于资料齐全的,区人社部门开展资格评估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出具资格认定证明。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市人社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发放认定证明。
(三)复核通过的小微企业持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和相关贷款申请资料向经办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
各区办理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桥西区就业服务局 地址:中华南大街432号 咨询电话:83835440
长安区就业服务局 地址:建华北大街33号 咨询电话:85053006
裕华区就业服务局 地址:塔北路111号 咨询电话:86578419
新华区就业服务局 地址:新华路康乐街1号行政服务大厅10号窗口 咨询电话:86270142
高新区就业服务局 地址:高新区汾河道63号 咨询电话:85096962
循环化工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工业大街99号 咨询电话:69098861
市担保中心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裕华东路99号一楼创业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86063156